根据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和《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》等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做好英国上市公司365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,加强新形势下党外干部的培养与选拔工作,现结合英国上市公司365实际,制定本实施办法。
一、主要目标
进一步加强党外干部发现储备、培养和选拔,建立一支数量充足、结构合理、素质优良、作用突出的党外干部队伍。
二、具体措施
(一)统一规划党外干部队伍建设
将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学校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,确保学校中层干部和科级干部中党外干部占一定比例。学校行政职能部门领导、二级院系(包括直属附属医院)领导班子中可考虑配备党外干部,符合条件的党外干部可以担任行政正职。
(二)发现储备党外干部
1.拓宽选人用人渠道,广纳群贤,在更大范围选拔党外干部,进一步发挥党外人士推荐党外干部的作用。
2.建立党外青年人才库。定期在学校推荐党外青年人才,将符合条件的党外优秀青年纳入人才库,选拔干部时可优先从库中挑选。
3.动态管理党外青年人才库。定期对党外青年人才进行考察评价,实行动态管理,对不符合条件的人选及时调整。
(三)培养党外干部
1.有计划、有重点地对党外干部进行培训。每年定期举办党外干部专题教育培训活动。充分利用校内、校外培训资源开展党外干部培训,不断提高党外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、科学文化素质和领导管理才能。
2.积极采取校内挂职,推荐到自治区直属机关、地方政府、企事业单位挂职等形式,加强党外干部的锻炼。
(四)选拔、推荐党外干部
1.根据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,选拔使用党外干部。
2.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党外干部担任各级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政府参事、特约人员等;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党外干部到各级人大、政府、政协、司法机关及各有关团体中担任领导职务。
三、组织保障
(一)校党委组织部与党委统战部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,加强对党外干部的管理。
(二)校党委组织部在干部动议和讨论决定党外干部的任免、调动、交流前,征求党委统战部的意见。
(三)二级党组织要积极配合此项工作的开展,专项建立党外优秀青年人才培养机制,及时发现有发展潜力的党外青年人才,并有计划地进行培养和锻炼,每年至少一次向党委统战部报告党外干部培养情况,及时将条件成熟的党外干部向党委统战部进行推荐。
(四)将二级党组织抓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纳入党建考核指标体系。
(五)请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积极做好党外优秀青年干部推荐工作。
本办法由党委统战部负责解释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《桂林医学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的工作的实施办法》(桂医党统〔2023〕5号)废止。